要尊法 [管理]  [舉報
類    別︰藏傳佛教 作    者︰佚名 管 理 員︰ 全文長度︰27934字
最後更新︰2012-11-19 文章狀態︰已完成 授權級別︰駐站作品 首發狀態︰本站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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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章節︰要尊法

內容簡介︰
付要尊抄之具如七卷抄並十卷抄。
    師說。凡用佛眼印明者。于一切法通皆用之。若欲令一切之法速成就者。可用佛眼印明也。散念誦了最後亦可用此印明也。
    又雲。凡欲行一切別尊法。先須大日加持而後可用本尊加持。次百字明。次正念誦。次密印等。次散念誦。
    佛眼真言事。菩提場所說一字頂輪王經雲。若才憶念此真言。一切世間出世間真言悉皆成就(文)。又雲。修真言者必須初後誦此佛眼真言(文)。
    一字真言事。同經雲。由轉輪大真言明王加持故。一切菩薩憶念菩提游戲三摩地。一切天龍藥叉乾闥婆阿甦羅蘗路荼緊那羅摩呼羅伽等皆歸依佛世尊(文)。
    六種供養次第事。大疏八雲。供養時先當奉閼伽水。次獻涂香。次獻花•燒香•飲食。後獻燈明(文)。
    雖不向本尊可修觀行事。一字佛頂經雲。若無有畫像運心作觀行。諸佛所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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