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五境等之極微而成。”├色塵有此兩義。故諸色法中、獨取五境中之
└示現義──────────────┘色麝而名為色、以色之義勝故也。
┌內色“眼耳鼻舌身之五根也。是屬于內身、故名內色。”
◎色有二種┤
└外色“色聲香味觸之五境也。是屬于外境、故名外色。”
┌顯色青黃赤白之四種也。“此約小乘俱舍論說。”
◎色有二種┤
└形色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之八種也。“若大乘法相、于此外加表色。如行住坐臥取舍屈伸
等、顯然可表示于人者、名為表色。”
┌可見有對色對者、對礙之義。
︱色法之自性、具對礙之自性、而眼可見者。青黃等之色塵是也。
◎色有三種┼不可見有對色具對礙之自性、而不可眼見者。聲等之四塵、眼等之五根是也。
︱無對礙之自性、亦不可眼見者、無表色是也。
└不可見無對色無對礙之自性而攝于色者、以其為有對礙之四大所生之法故也。
行蘊
造作于有為法之因緣、遷流于三、謂之行。故行蘊有造作遷流二義。“若約此義、余四蘊亦應名行。但余蘊雖應名行、以五蘊中、除色受想識四者、其他之有為法、通名行蘊。如下表記。
七十五法┬有為法┬色法十一────────────────色
︱├心法一─────────────────識
︱├心所有法四十六┬遍大地法十┬受──────受
︱︱︱├想──────想
︱︱︱└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