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要釋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要釋60
    世聖者解脫生死的法門,為什麼也不許它的存在呢?因為解脫是對生死而言,一有對象便是妄想——凡夫心想。蓋自性覺照本無無明,自性無縛不須解脫(無無明盡)。所謂既無

    無明,自然沒有生死,生死既無,還有什麼解脫可言?換句話說︰既沒有生死流轉之法,還用得到滅生死的還滅法門嗎?無無明,亦無無明盡的道理,即此可以明白了。

    菩薩行深般若用一心三觀,照了一境三諦,了達無明當體即是真空實相,行識乃至老死亦莫不一一皆然。

    永嘉大師說︰‘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佛性法身就是實相)。這對于無明當體即實相的道理,可說是一個極有力的證明(前是約無明虛妄不實,此乃約無明當體即

    真,正與前文破五蘊時約虛妄不實之空,及第一義空之意同)。

    無無明句,是空流轉十二因緣;亦無無明盡句,是空還滅十二因緣。前者須用觀照工夫對治,有能有所,這是空法未圓。後者則連能空之空亦空,是更進一層以顯般若真空義,此

    則非但破除我執無明,那法執無明亦被遣除無余。

    復次當知此十二因緣也就是四諦法,不過一種開合而已,名詞上雖有差別,性質上卻是相同。無明、行、愛、取、有,此五者合為集諦;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此七

    者合為苦諦;觀因緣智為道諦,十二支滅為滅諦。又流轉門,即是苦集二諦;還滅門即是道滅二諦。或問︰既然名異義同,何故重說?答︰為適應眾生的機宜故。

    【合釋】真空實相的理體上,究竟清淨解脫,非僅沒有凡夫流轉的十二因緣,同時也沒有聖者還滅的十二因緣。因為它既名為緣起之法,則在諸法空相中也要否定它的自性。既然

    沒有無明,乃至沒有老死,自然也就沒有無明滅,乃至老死滅;故曰無無明,亦無無明盡……。

    己初破緣覺十二因緣法竟。

    列表如後

     過去二支因┬無明……一念不覺,障蔽真心(1)(1)煩惱道

     └行………因不覺故,妄造諸業(3)

    三 ┌識………業種發識,牽引投胎(2)

    世 ︱名色……識心是名,精血是色(2)

    十 現在五支果┤六入……六根完具,隨境入塵(2)

    二 ︱觸………根塵相偶,名之為觸(2)(2)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