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品 靜慮(續三)
    三、如何修止

    (一)略說

    89.遠離諸塵緣思彼具功德盡息諸分別觀修菩提心

    (二)廣說(1)等觀自他修習法

    (a)等觀自他之心理依據

    90.首當勤觀修自他本平等避苦求樂同護他如護己

    91.手足肢雖眾護如身則同眾生苦樂殊求樂與我同

    如何修習禪定呢?——

    >首先“于外”我們要遠離外在的塵緣——

    >“于內”要遠離內在的妄念與執著——

    >在“密意”方面,則要放棄自私自利的心態。

    如此外、內、密都遠離之後,我們就要“思惟阿蘭若的功德”,進而“觀修大乘的菩提心”。

    所謂“禪定”並不是愚痴、什麼都不想的那種安住。如果是什麼都不想的安住在那里就叫“禪定”,那麼動物一直住在森林里,這麼說動物也是高僧!

    所以大家不要一听到“阿蘭若很殊勝!”就急著往那里跑,要去阿蘭若以前要有充分的準備。我們必須先思惟“我們去那里做什麼?”要去那邊修行,怎麼修行你現在清楚嗎?我們仍需按照修行的次第去做,我們要先“聞”、“思”然後才修行,“聞”、“思”之後我們才知道修行的方法,不然和動物們有何差別呢?現在很多人沒有經過深切的學習就去閉關,這樣子即使經過漫長的閉關過程,也不會讓你有所成就。

    你們看看!現實很多情況都類似閉關的情形,例如︰獄中的人犯、森林中的飛禽走獸等等,所以我們閉關之前對佛法要有清楚的認知,禪定是︰“將我們的心專注在每一個善念之上、並且不為外境所動搖”。有這樣的定力時“勝觀”就比較容易產生。

    禪定有五個易犯的過失︰

    1.懈怠︰對禪修抱著懶散的態度。

    2.妄念︰忘記禪修應專注的對象。

    3.昏沉、掉舉︰通常由于貪欲產生。

    4.不作行︰不能防止昏沉、掉舉。

    5.作行︰防止昏沉、掉舉的方法過猛反而散亂。

    對治五過患的方法是修行“八斷行”︰

    1.信心——>堅信禪定的功德及本身察覺過失的能力。

    2.欲求——>有強烈的心願和能力禪修。

    3.精勤——>對修行有恆心和歡喜心。

    4.輕安——>要身、心都能放松。

    5.正念——>要細心、謹慎地專注于禪修所緣的對象。

    6.正知——>要察覺任何懈怠或浮躁的趨向。

    7.作行之思——>當察覺有分心或雜念時要立即收攝。

    8.行舍——>在收攝心念的目的達成之後要能再放松。

    禪定的方法很多,就顯宗而言有︰自他平等、自他交換等等;平常我們囗中一直在說慈悲心、慈悲心,如果我們心中沒有“自他平等”的心態,那麼我們這個慈悲心是不完整的。因為這中間多多少少都含有自私的心態。

    為何要觀修“自他平等”呢?

    因為我們雖然族群不同、國名有別,但,眾生求樂的心態卻完全相同,所以我們對他們的苦樂應該要感同身受。

    我們深入思惟“五妙欲的禍害”和遠離塵緣等功德以後,就應當完全止息妄想和分別,進而觀修大乘的菩提心;首先我們應該努力地觀修“自己和他人本來是平等的”,所以愛護眾生應該像愛護自己一樣。就好比一個人的手、腳等部位雖然眾多,但是,我們都把它們當成是身體的一分子來保護的心理卻是相同的。同理,眾生的苦樂感受雖然互異,但是他們追求快樂的意願卻和我們完全相同。

    (二)廣說(1)等觀自他修習法

    (b)等觀自他之思惟方式——>破不應等觀自他之說

    92.雖吾所受苦不傷他人身此苦亦當除執我難忍故

    93.如是他諸苦雖不臨吾身彼苦仍應除執我難忍故

    我們常常會這樣想︰“別人的痛苦我不用感受,那麼我何必去消除別人的痛苦呢?”是啊!別人的痛苦是不會傷害到你,但,你這個身體本來也不是你啊!我們執著父母的精卵成為“我”,“我”就執著這個非我之“身”了,所以我們因為這個身體而感受到各種痛苦,這是執著的原故。

    同樣地,我們視“他身”為“我身”時,我們也可以感受他人所受的痛苦,所以我們也應該消除他人的痛苦才對。我們常常這樣說︰“我的痛苦已經夠多了,如果我還要去感受別人的痛苦,那就太可怕了!”

    好,我們現在來探討一下︰

    我們把“別人的痛苦”當成是“我們的痛苦”時,——

    >別人的痛苦有沒有因此而減輕了呢?假如︰別人因此可以減輕他的痛苦的話,那麼因果不是就亂了嗎?——

    >假如無法因此而減輕他們的痛苦的話,那麼我們何必多此一舉呢?

    你們回去好好思惟一下。

    雖然我們所感受的痛苦不至于傷害別人,但,我們仍然應該解除這個痛苦,因為只要執著“這個身體是我”,那麼我們就很難忍受那些痛苦。

    同樣地,雖然別人所遭受的痛苦不會轉移到我們的身上來,不過它們還是我們應當解除的痛苦。因為我們發心要成為菩薩,一旦把自私的觀念轉變為利他的觀念之後,我們已經把“他人的身體認同為我了”,那麼我們同樣地也很難忍受他人受苦。

    (b)等觀自他之思惟方式——>成立應等觀自他之理——

    >廣說

    94.我應除他苦他苦如自苦我當利樂他有情如吾身

    95.自與他雙方求樂既相同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獨樂

    96.自與他雙方惡苦既相同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護

    97.謂彼不傷吾故不護他苦後苦不害今何故汝防護

    我們都認為︰“別人的痛苦,怎麼能成為我的痛苦呢?”

    其實,這是我們執著而已啦!譬如︰我們要買某部車子,在交車以前,這部車子發生車禍,被撞得稀巴爛。這時,我們對這部車子怎樣都不會很心疼。但是,如果我們付款交車了。那麼這部車子稍稍被人踫了一下,我們就會心疼不已;

    *對這部車子本身而言,它本身是沒有改變的。

    *它就是“車子”,為什麼我們的感受會改變呢?我們的執著啦!

    *因為它“是我的”和“不是我的”的差別。

    *我們遇事就起分別心,“分別心”使你在意或不在意。

    *你在意的時候,它就可以成為你痛苦的來源。

    同樣地,對于親友或別人所受的痛苦也是在意、不在意的差別而已啦!我們認為︰“現在造惡業的我和將來承受惡果的我,是兩個不同的個體,那麼因果不就亂了嗎?”

    不用擔心!我們說︰“一剎那”,這部份是非常困難了解的,佛教分為“有部”“經部”“唯識”“中觀”四大教派。每一派對因果循環的理論都有不同的說法,本處的說法是以小乘的方式來維持這個業。

    你們常常說︰“這是業報!這是業報!”可是你們仔細想過嗎?“業,它到底在哪里?”譬如說“我現在殺人了”,那麼這個業緣是從何而起的呢?我們根本看不到。我們說︰“有因才有果”。可是我們知道這個殺人的因在哪里嗎?如果沒有一個東西可以說明的話,那麼它如何存在呢?

    如果它不存在的話,那麼以後怎麼會有果報呢?如果我們說“現在造惡業的我和將來承受惡果的我,是兩個不同的個體”,那麼我們都可以殺人、放火、做壞事啦!因為將來承受果報的人不是“現在的我”嘛!

    *我們說︰“一剎那”,我們不要講來世那麼遠。

    *其實“今天早上的我”和“現在的我”是不一樣的。

    *“今天早上的我”是今天早上的我。

    *“現在的我”是現在的我。

    *那麼“今天早上的我”造的業,“現在的我”要不要受呢?

    *當然要受!因為業是延續的。

    打個比譬︰“我昨天去一條河流玩,我不小心把帽子掉了,被河水沖走了”,那麼,我今天指著河水說︰“我的帽子被這個河水沖走了!”

    其實,昨天沖走我帽子的河水已經流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了。現在我看到的河水是從另外的地方來的。是我們忽略掉了,所以我們才會指著今天的河水說︰“我的帽子被這個河水沖走了!”

    我們用同樣地思惟就可以了解︰今天早上的我一剎那、一剎那地在變化,“今天早上的我”和“現在的我”如果是同一個我的話,那麼“二、三歲時的我”和“現在的我”,想法怎麼會不同呢?長相怎麼會不一樣呢?

    那是我們一剎那、一剎那變化累積下來的結果,所以現在的我不是二、三歲時的我,因此同理可以推知“今天早上的我也不會是現在的我”,我們所說的改變是什麼呢?

    “前面的那個、不是現在的這個”,因果的理論看似很淺顯。但如果你仔細去探討的話,它其實很深奧!因為對因果並未透徹的關系,所以很多人跑來問我︰“為什麼轉世的佛爺會越來越多呢?”

    我說︰“眾生需要嘛!我們每個人都在轉世”;關于這方面我們嘉榮一位喇嘛說︰“現在很多轉世佛爺的前一世都很優秀,可是這一世卻是到處逛、到處玩,對佛法沒有深入了解”,我們大部份人都認為“我們往生是︰我們現在這個殼壞掉了,所以我們的意識就進入另外一個殼”。可是,你們想想︰我們一剎那、一剎那地在變化,今天早上的我已經不是現在的我了,那麼前一世和這一世之間的變化怎可能不大呢?當然,佛爺示現的變化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有人問達賴喇嘛說︰“你是不是最後一位達賴喇嘛?將來你要不要轉世再來呢?”他說︰“這要看西藏人啦!”很多人問達賴喇嘛說︰“您是第十三世達賴喇嘛的轉世?”他回答說︰“沒有特別的前一世是達賴喇嘛的人”,但他自認為“自己是一個比較願意幫助眾生的一個人”。

    我打個比喻來說明“輪回”觀念的重點︰

    *我們每個人都好像一座大海一樣,沒有風的時候,它是平靜的。

    *但風一來就有海浪,當海浪升起的時候,輪回就開始了。

    *當風止息了,大海又回復平靜。

    *下一次,風來的時候,海浪會再度的升起。

    *如此一再反覆,你們想想,“上次涌上來的浪”和“這一次涌上來的浪”是不是同樣那一小撮海水呢?

    *不一定,當浪回復到大海的時候,我們和釋迦牟尼佛是平等的。

    *但當海浪涌起的時候,因為風的大、小因緣各有不同,所以海浪有時候大、有時候小。

    所以我們出生的時候“有時候聰明、有時候笨、有時候漂亮、有時候丑”我們死的時候,我們的心就回到最細的地方,也就是金剛乘講的“如來藏”。所以我們不用擔心因果會亂了,因為“因果是不虛的”。我們應該解除他人的痛苦,因為他人的痛苦也是苦,就像我們自己的痛苦一樣。

    我們應當利樂一切眾生,因為他人和我們自己都是有情眾生的一分子。所以使有情眾生快樂,就如同使自己快樂一樣,既然別人和自己兩方面追求快樂的意願都相同,那麼他們和我們的基本心理需求有何差別呢?

    我們為何只顧自己本身追求快樂,而不管他人死活呢?既然別人和自己兩方面都不喜歡痛苦,那麼他們和我們的基本心理需求有何差別呢?為什麼我們不愛護他人而只愛護自己呢?

    如果說

    “他人的痛苦不會傷害到我,

    所以我們不需要愛護他、使他免除受苦”,

    那麼未來的痛苦也不會傷害現在的你,

    你又為什麼要防患它發生呢?

    98.若謂當受苦此誠邪思惟亡者他體故生者亦復然

    99.若謂自身苦應由自防護足苦非手苦何故手護足

    100.若謂此非理執我故如此執自他非理唯當極力斷

    101.心續與身聚假名如軍縵本無受苦者誰復除彼苦

    假如說“我們如果不防患未然的話,那麼將使未來的我受苦”。

    這真是一個錯誤的想法!“現在的我”怎麼可能承受未來的痛苦呢?因為現在死在這里的“這個我”和未來轉世出生的“那個我”,是不同一個生命個體啊!

    如果說“發生于個人身上的任何痛苦,應當由受苦者自己去防護”,那麼“腳部”的痛苦不屬于“手”,“手”又何必忙著去保護“腳”呢?盡管“防患未然與以手護腳”的說法都不合理。可是,只要我們習慣執著“我”和“我的”的話,那麼我們就會這樣做。然而,執著有一個獨立實存的“自”、“他”都不合理,我們應當以“無我”的空慧斷除這種輪回根本的邪見。

    所謂前、後生的心續之流和肢體的聚合都是假名而已,它就像念珠和軍隊一樣。除了概念之外,本來就沒有真實的受苦者。所以那里還有誰在解除誰的痛苦呢?將珠子串成一串一串的,我們稱它為“念珠”,同樣地,穿著軍服的一群人集合在一起,我們就稱他們為“軍隊”。其實把它們拆散或分開來觀察,它們就不叫做“念珠”或“軍隊”了,由此可以推知,我們的心續或身體,也是我們假名為“心續”或“身體”而已。

    (b)等觀自他之思惟方式——>成立應等觀自他之理——

    >結義

    102.既無受苦者諸苦無差別是苦即當除何需強區分

    103.不應有此諍何需除他苦欲除悉應除否則自他如

    “自”“他”是由于執著而產生的。那麼,既然沒有一個獨立實存的受苦者,痛苦當然就沒有“自”“他”的差別了。既然都是痛苦就要一並解除才對,何必堅持區分這是“我的痛苦”、那是“他的痛苦”呢?

    不應該有下面的爭議︰“既然沒有真實的受苦者,那麼何必消除眾生的痛苦呢?”以勝義諦來說,這話雖然是沒有錯,但愚痴的眾生還無法達到空性的境界,所以現在仍被幻覺的痛苦所困惑,因此我們要除苦就應該連眾生的痛苦一起消除,否則就應該一視同仁保留自己的痛苦——

    >斷諍

    104.悲心引眾苦何故強催生若愍眾生苦自苦雲何增

    105.一苦若能除眾多他人苦為利自他故慈者樂彼苦

    106.妙花月雖知國王有害意然為盡眾苦不惜殉自命

    如果說悲濟眾生將為自己帶來很多痛苦的話,那麼我為什麼要努力激發這個悲心呢?

    其實事實正好相反,一心掛念解除眾生痛苦的菩薩,那還有閑情去顧慮自己的痛苦是增還是減呢?即使悲濟眾生會為自己帶來一些痛苦,但是,如果能以一個人有限的痛苦取代眾生無邊的痛苦,那麼為了解救自己和其他眾生,大慈大悲的菩薩們將樂于承擔這種痛苦。如︰《月燈三昧經》說︰妙花月菩薩雖然知道國王有害己之意,但為了使一萬人因听聞佛法而獲得解脫,所以他仍毅然決然地前往說法,並殉道該國。

    妙花月菩薩的故事是發生在“捻花如來”時代。當時,妙花月菩薩和七千個菩薩一起在普賢王森林的寂靜處禪修,他以神通得知“假如他到勇施國王的宮殿傳法的話,那里有千、萬個眾生會因此得到暫時的人天利益或究竟解脫。但他也知道,他去了,國王就會殺自己。”很多人都勸他不要去那里傳法,但他不听眾人的勸阻,去到那里之後,七天七夜他都沒有出去托缽。白天傳法、晚間繞塔,七天期滿之後,很多人因此都得到了法益。更有些人因此而解脫了,國王很生氣,下令截斷他的肢體,妙花月菩薩為了解除眾生的痛苦而忘卻自己的痛苦,這是聖者的行止。當然,勇施國王後來也懺悔自己的罪過,而將妙花月菩薩的遺骸放在寶瓶里供養。

    (c)等觀自他之利益

    107.如是修自心則樂滅他苦惡獄亦樂往如鵝趣蓮池

    108.有情若解脫心喜如大海此喜寧不足雲何唯自度

    109.故雖謀他利然無驕矜氣一心樂利他不望得善報

    (d)結勸等觀自他

    110.微如言不遜吾亦慎防護如是于他苦當習悲護心

    我們以前說過“福德引身適、智巧令心安、為眾處生死、菩薩豈厭疲”,所以像這樣修習等觀自他而成熟悲心的菩薩們,將會樂于為消除他人的痛苦而輪回在六道之間。甚至連無間地獄這樣的地方,菩薩們也都會猶如天鵝趣入蓮池般地欣然前往。

    我們常認為“自己享受解脫之樂不是很好嗎?為什麼要去承受眾生的痛苦而在輪回之中?”如果菩薩們知道有情眾生都解脫了輪回的痛苦,那麼他們心中的喜悅一定會像大海那樣地深廣無涯。能夠獲得這樣的喜悅難道還不能夠使你滿意嗎?

    為何要獨自一個人追求寂滅的解脫之樂呢?我們世間人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拜佛、學佛、贊嘆他人或誹謗他人而佛法和世間法相反,修行者做任何事都是無所求的。因此,菩薩們雖然不停地為眾生謀福利,但他們絕對不會因此而驕矜自滿或洋洋得意。菩薩們一心一意只求利他,在他們的心里根本不會想到因此獲得善報。

    接下來講解“等觀自他”︰

    自身的痛苦,即使“小如他人不禮貌的言語”等等,我們都會自動小心的守護,以避免自身受到傷害。同樣的道理,對于他人的任何失意和痛苦,我們也應該感同身受才對,對他們要常常修習“慈悲”和“愛護心”。

    我們不要認為這些教授沒有意義,因為我們要發菩提心的話,前提是要有“平等心”。

    *沒有“平等心”的話,就沒有“自他交換”的心。

    *沒有“自他交換”的心,當然就沒有“慈悲心”。

    *所以,我們現在所發的菩提心都是假的!

    *我們囗頭上說“我要利益眾生、我要利益眾生”,實際上是利益自己!為什麼我們會痛苦不斷呢?因為我們的動機是自利的!

    *現在我們用不同的邏輯去探討,就比較容易明白什麼是真正的慈悲心,對真正慈悲心的升起比較有幫助,不然的話,修行者說“我要利益眾生”、政治人物也說“我要利益眾生”,究竟誰才是真正的利益眾生呢?

    *囗頭上利益眾生、實際是利益自己的人實在太多了,很難弄得清楚!

    *今晚講到這里!剛剛的問題你們回去要記得想想看︰——

    >我們承擔別人的痛苦時,別人的痛苦會不會因此而減輕呢?——

    >假如別人因此可以減輕他的痛苦的話,那麼因果不是亂了嗎?——

    >假如我們承擔別人的痛苦卻無法減輕他們的痛苦的話,那麼我們是不是多此一舉呢?你們回去好好思惟一下。

    我們的課程進行到第八品的“靜慮”,靜慮分為二大部份︰

    1遠離外在的塵囂

    2遠離內在的妄想和分別

    為何我們要遠離分別心呢?

    因為有“分別心”的話,我們的心就靜不下來。當我們的心安靜下來以後,我們就要安住“阿蘭若”修行,安住在寂靜處並不是什麼都不做地混日子,而是我們要精進的修行菩提心和所有的善法。

    “菩提心”大家都知道它的意義是“希望天下一切眾生得到暫時以及究竟的快樂、希望天下的眾生都遠離痛苦”。有這樣的心態才算是有菩提心。但我們要“發菩提心之前,首先必須調伏我們的內心”。所以我們要觀修“自他平等”和“自他交換”。

    禪定有很多的境界,現在我們要學習的是“在修行大圓滿境界之前,先調伏我們長久以來自私的心態”。我們都認為“他人是他人、我是我,怎麼能平等呢?他人和我如何能交換呢?這是囗頭上的宣示作用而已”,

    因為我們一直無法擁有“自他平等”和“自他交換”的心態,所以我們一直處在六道輪回之中無法解脫,我們不要主觀地認為“這是無法做到的!”所以就不去踫觸它,我們必須先了解和接受這個觀念,以後自自然然就會漸漸有能力去做,這是個很殊勝的法門。在這里寂天菩薩用各種不同的角度來講解自他平等和自他交換的觀念,上堂課講解的都是自他平等,本堂課的重心在自他交換。

    (二)廣說(2)自他相換修習法

    (2a)修相換之可行性

    111.如親精卵聚本非吾自身串習故執取受精卵為我

    112.如是于他身何不執為我自身換他身是故亦無難

    我們都認為“不要說是自他交換,連自他平等都很難修,所以怎麼可能做到自他交換呢?”其實這是習慣問題啦!我們慢慢習慣以後就不會困難。

    譬如︰說我們現在把它當成是“我”的這個身體,它是父母的精卵而不是我們本來就有的身體,為什麼呢?我們投胎以前的中陰身是有形無質的,它是意生身。當我們的中陰身看到我們未來的父母相愛的時候,我們由于貪欲心的趨使而進入了父母的精卵里面。並且把這個精卵當成是自己的身體,所以我們現有的這個身體本來就不是“我的”。但因為長久以來“我執”的串習,我們一直以“它”為“我”。

    這個觀念雖然錯誤,可是當我們把它執取為“我”成為習慣以後,認為這個身體是“我”就成為是理所當然的事了。同樣地,如果我們執取別個精卵和合而成的身體為我的話,那麼習慣以後,自他交換也就不會困難。

    這兩頌在藏文的義注里有些把它歸類在“自他平等”,我們這里則是歸類在“自他交換”。但不管怎麼說,它都是在解釋“我們把他人的身體當成是我的身體,習慣以後,執取他人的身體就是我並不困難”。

    就好像︰父精母卵聚合而成的受精卵,它本來就不是我的身體。但因為無始以來俱生我執的串習,竟然讓我們錯誤地把這個受精卵執取為“我”。同樣,經由其他受精卵聚合而長成的他人身體,為何不能藉助理性的思惟而認同他們為我呢?

    同樣地,我們利用自己的身體來替代他人的身體受苦,應該也不會有什麼困難才對。

    (2b)修自他換之理趣——>略示

    113.自身過患多他身功德廣知已當修習愛他棄我執

    自己,是眾多禍害的淵藪。他人,是廣大功德的泉源。認清了這個道理以後,就應當趕緊修習斷舍我執、友愛他人。

    (2b)修自他換之理趣——>詳明

    (i)應視他如己

    114.眾人皆認許手足是身肢如是何不許有情眾生分

    115.于此無我軀串習成我所如是于他身何不生我覺

    116.故雖謀他利然無驕矜氣如人自喂食未曾盼回報

    我們都認為“自他交換怎麼可能呢?天下的眾生品類那麼多,怎麼可能都把他們當成是我呢?我怎麼可能和他們異位交換呢?”不要緊!

    你們想想看,我們的身體部位也非常多。手、腳、眼、耳、皮膚、毛孔可是我們還不是同樣把它們視同為身體的一部份嗎?同樣地,我們當然也可以將他人、旁生、餓鬼、龍王種種族類都視為法界的一部份來愛護。我們現在都認為“怎麼可能產生這樣的心態呢?”這不成問題。

    “久習不成易、此事定非有”,只要我們經過長久的練習,習慣就會成自然,我們現在把我們的身體當成是我。一點也不用別人來教導,我們只要經過長久的練習之後,視他人為自己其實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由于前世因緣的累積,使我們有些人精于文書、有些人卻孔武有力、有些人善長算術、有些人熟習特技如果要那些精于文書的人做些費力的工作,他完全做不到,而要那些力氣大的人做些精細的工作,他也做不來。這些都是習慣而已啦!

    習慣使事情變得簡單,所以我們不要認為“自他交換”很困難就不做了。我們常常為了些微的善行希望回報,這是煩惱的來源。人與人相處為什麼困難呢?因為我們無法無所求的付出,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結果,我們常常說︰“我們要無所求的付出!”

    但,無所求怎麼付出呢?當我們自私的心態沒有減少的時候,你所說的“無所求的付出”是不完整的!當我們有我執存在時,自私的心態就不能減少。

    每一個人都會把手、腳等肢體當成是身體的一部分而加以愛護,同樣的道理,為何我們不將每一位有情眾生都當成法界眾生的一部分而加以愛護呢?

    只因為久遠劫以來的積習,我們自然而然地在“無我的身軀”上產生這是“我”和“我的”這樣的幻覺。同理,如果我們在其他眾生的身上做同樣的觀修,時間久了,怎麼可能不能產生“他人的身體是我的”這樣的感覺呢?

    若能以“他”為“自”,那麼就算我們整天都是在為他人謀福利,我們的心里也不會產生絲毫的驕矜之氣,就好像是自己喂飽了自己的感覺一樣,不會盼望這些行為會帶來任何回報或善報。

    117.微如言不遜吾亦慎回護如是于眾生當習悲護心

    118.怙主觀世音為除眾怖畏涌現大悲心加持自聖號

    119.聞名昔喪膽因久習近故失彼竟寡歡知難應莫退

    120.若人欲速疾救護自與他當修自他換勝妙秘密訣

    關于觀世音菩薩的願力,華嚴經里面說︰“不管是水災、火災各種天災,眾生如果能憶起觀世音菩薩的名號並持名念誦,即使只有三、四句,觀世音菩薩一定會來消除他們的恐懼”。

    因為觀世音菩薩有這樣的願力,所以他成佛之後還以菩薩的形象來度眾生;以前菩薩們是這樣發願的,而且他們都成就了,所以我們也要以同樣的方式去發願。

    我們自身的痛苦即使小如他人不禮貌的言語等等,我們都會自動小心的保護自己,以避免自身受到傷害。同樣的道理,對于他人的任何失意和痛苦,我們也應該感同身受才對。對他們要常常修習慈悲和愛護心,因此,悲心深切的怙主觀世音菩薩,甚至為了消除有情眾多恐懼與不安的心理,慈悲地加持自己的名號,使得稱念“觀世音菩薩”名號的人獲得平安和寧靜。

    我們會有這樣的疑懼“自他交換固然很好,可是我們做得到嗎?”不要怕!不要遇到困難就退縮,我們觀修久了就會習慣成自然,下面比喻說︰從前我們連只要听到名字,就會害怕得發抖的仇敵,由于工作等種種因素必須長久地和他相處在一起,因為熟悉的原故,現在見不到他的人影時,反而會覺得若有所失。

    所以我們對于任何善法都要耐心的修習,

    千萬不要遇到挫折就知難而退。

    如果有人想要以最迅速、

    最有效的方法來救護自己

    和其他一切眾生的苦難,

    那麼他就應該努力修習“自他交換”的法門,因為這是一切成佛法門中最殊勝的秘訣。

    你們常常會問︰“哪個法門最殊勝?”這里寂天菩薩說︰“若人欲速疾、救護自與他、當修自他換、勝妙秘密訣”,為什麼呢?我們要知道“所有痛苦的來源是什麼?”我們都知道“貪、嗔、痴、嫉妒、驕慢是所有痛苦的因”。

    那麼,這些痛苦的因是從那里來的呢?它由“我執”而來,如果我們能去除“我執”的話,那麼這些貪、嗔、痴等煩惱的因就不會產生。我們也就不會有任何痛苦和煩惱,在我們進入空性之前就必須盡力減除我執和我愛的煩惱。不然的話,我們的痛苦就永遠沒有辦法止息,自他交換是減少我們自私、自愛的方式。所以自他交換是最殊勝的法門,我們常常誤認為“自己都在為別人付出”,為家人、朋友、團體、窮人、病人其實痛苦的來源都是為自己。

    我們愛一個人,為他付出一切,其實這只是在滿足你自己的欲望而已,所以如果對方沒有按照你的期望回報你的話,你就會失望。假如你真心為別人付出,那麼你就不會感到辛苦或不值了。所以“自他交換”是很殊勝的法門。

    在西藏學佛有兩個方式1修心2聞思理論

    聞思理論方面,在佛學院里有修俱舍論、中觀論等等,對佛教理論作理性的了解,而修心是屬于實修的方式,即修改心理、轉換念頭。

    這方面有《佛子行三十七頌》《菩提道次第廣論》《普賢上師言教》等等都是修心的法門,我們的心必須要修改。如果我們不修改它的話,那麼我們將永遠存在著病根,而這些修心的法門是從哪里來的呢?都是從《入行論》而來,所以修心最完整的法門就是《入行論》。

    而《入行論》之中最殊勝的法門是“自他平等”和“自他交換”。當然“空性”是佛法的精華,但如果我們無法直接進入空性的修行時,我們就必須利用“自他平等”和“自他交換”的方式來減少我們自私自利的心態。這個法門對小乘根器的人而言是“秘密”的、是不可以說的。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沒辦法接受!

    我們現在雖然听聞到這樣的法義,可是目前還無法做到。但我們要先接受這樣的觀念,我們接受這個觀念之後,才會使我們進步一些些。你們仔細想想︰“世間法和佛法是相反的”,世間法要擴大自我,“我”必須凌駕于一切之上,佛法呢?

    要將“我”處在最卑微處,甚至讓“我”消失不見,當我們達到“我”不存在的境界時,我們就證悟了!在政治上,政客會說“我將如何、如何”,現在,有些自稱為大師的人也會說︰這是“我”的法門、那是“你”的法門,其實“這世界上的佛法都是釋迦牟尼佛的法門”。連寂天菩薩都說“昔無論未說、詩韻吾不善、豈敢言利他、撰此為修心,循此修善故、信亦暫增長、善緣等我者、見此容獲益”,由此可見,沒有哪一個“法”是由“某位大師另創的佛法”。

    可是我們常在電視上看到“我的法門”,但很多無知的信眾竟也認同這樣的說法,你們要知道“所有的佛法都屬于釋迦牟尼佛的教海”,

    每個法師都可以講解釋迦牟尼佛的法門,至于解釋得高與不高,那就看解釋者的智慧了。

    你們看看,我們世間法中“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特產”,為什麼叫“特產”呢?因為沒有特色就無法生存。同樣地,這些自稱大師的人如果不說“我那個地方特別厲害”的話,那麼他如何吸引和集聚信眾呢?修行者應該自我越來越少,為什麼藏傳佛教四大傳承現在分得那麼清楚呢?因為混在一起的話,誰來當領袖呢?

    在世間法里面“沒有特色”的話,就會消失。現在佛法也沾染這樣的味道,你信眾的數量沒有擴張的話,你就會被同化掉,所以大家都在創立自己的特色,因此現在那些自稱是大師的人都在強調自己的傳承、自己的法門。在桃園,我遇到一位居士,他告訴我有位“羅那”上師是藏傳寧瑪巴很早就來到漢地傳法的傳法者,他說︰“我們老師跟我們說——>我們寧瑪巴怎麼修、怎麼修他們噶陀怎麼修、怎麼修”。我告訴這位居士說︰“我們噶陀也是屬于寧瑪巴啊!”可是這位居士不知道,我並未對信眾說“我們噶陀怎麼修、怎麼修”,可是很多外在的因素會把我們另外分門別派。

    在古時的漢地也是如此,由于外在的因素而分別出淨土宗、禪宗系統,佛法要將“我”和“他”的分界線弄得籠統一些,甚至沒有分別,這樣自私自利的心態才會減少。可是我們世間人要劃清界線,“你”“我”“他”要分清楚,所以大家就越來越自私。

    在西藏,以前格魯巴在政治上擁有優勢地位,所以嘉榮的土司有個命令——>“各個教派每年都要到格魯巴那里修一次法會”。法會的主持人當然是格魯巴的喇嘛,現在宗教慢慢開放了,我們還是按照這個老規矩在走。後來我到了印度,就見到各教派分得很清楚,互不往來!為什麼會這樣呢?藏人剛流亡到印度時,印度政府建議“各教派統合成一個教系就好了!”可是,各個傳承都不願意自己的傳承給模糊掉,所以就各自為政了。

    現在,不要說四大教派之中沒有往來,即使在各自教派中的各大小傳承也沒有聯絡,甚至于各個傳承之中的仁波切間也沒有聯絡這是時勢所趨,我們阻擋不了!為什麼會這樣呢?名利啦!名利使人與人之間無法融合。

    (2b)修自他換之理趣——>詳明

    (ii)應當除自愛

    121.貪著自身故小怖亦生畏于此生懼身誰不似敵嗔

    122.千般欲療除饑渴身疾者捕殺魚鳥獸伺機劫道途

    123.或為求利敬乃至殺父母盜取三寶物以是焚無間

    124.有誰聰智者欲護供此身誰不視如仇誰不輕蔑彼

    “自私自利”是今生痛苦的來源,現在的人一遇到挫折就自殘、自殺,這是由于自私心作遂的原故。五、六十年前的台灣,物資並不豐富,但是大家還不是照樣在過活,現在,我們沒電、沒燈、沒冷氣,大家就急得跳腳,這些痛苦的來源是什麼呢?我們對身體的執著!我並不是說“我們不要去享受這些現代化的設施”,而是說“當我們沒有能力享受這些物資時,我們要接受這些事實”。

    “我執”是來世痛苦的根源,我們為了貪求囗腹之欲,不惜殺害生命以求苟活,你看!漁夫每天殺害幾百條、幾千條生命,但,所得僅是每日的溫飽而已,我有時候在高速公路上看到整車、整車的畜牲被運往台北的屠宰場,心中就會為它們感到非常地可憐。這些殺生者每天殺那麼多畜生,他們見到盤中的肉時,他們還吃得下嗎?

    我們再來解釋一下“三淨肉”的問題,釋迦牟尼佛說︰“可以吃三淨肉”,可是三淨肉有很多的形式喔!以前人少,不會因為你吃肉而害它被殺,你沒有吃,它也已經被殺死了,所以那種肉可以吃。可是,團體吃肉的話,因為團體人囗眾多,所以就會有眾生因為你這個團體要吃肉而被殺,那麼“它就不是三淨肉了”。

    譬如,現在印度的佛學院動輒二、三千人,如果這個團體要吃肉的話,那麼一天起碼要殺掉幾頭牛啊!這就不是三淨肉了,所以佛學院規定“團體之中不吃肉”,你個人要吃肉的話,可以,自己去買,但團體不可以。

    奪取三寶的財產是非常嚴重的罪過,因為三寶的財產並不屬于某一個人。它屬于整個團體的僧眾和居士們,在西藏,大家都知道那些是三寶的財產,不用登記也不用注冊。在台灣則不同,台灣是個高度都市化的社會,各種宗教的教徒混合而居。土地、田宅必須向政府登記,所以才會登記在某個人或團體名下,不是台灣的信眾不如法。而是它有某些因素存在,不得不這樣子做。

    我們因為貪著自己的身體,所以食物講究要高檔、衣著要華貴,其實並不需要這樣。我到台灣來,有些居士帶我到很高級的餐廳吃飯,可是,我有些時候真的很不習慣,雖然那里每一樣東西都很貴,可是我喜歡吃飯。而他們卻說︰“不要吃白飯啦!到這邊吃白飯不值得!”但,就我而言,那些貴的東西我根本就不想吃,並不是我的修行好,只是不習慣而已啦!所以我認為“吃、穿恰到好處就好!”最貴的東西並不一定是最好的東西,凡事習慣就好。

    由于我們太過于貪著自己的身體,所以我們對最微不足道的險難也會感到畏懼,對于這一切恐懼之源的身體,哪有一個智者會不把它當成仇敵一樣的嗔恨呢?

    有些貪愛自己身體的人,為了解除自身的饑、渴等等毛病,不惜捕殺池魚、飛鳥和走獸,甚至埋伏在道途中等待機會搶劫行人的財物,有些人為了財利和贏得別人的敬畏服侍,甚至不惜造作殺害父母、盜取三寶財物等等極重的罪業,以至于來生墮入無間地獄被烈火焚燒。

    哪一個有智慧的人還會去貪愛、保護和供養這個身體呢?

    哪一個有智慧的人不會把這個身體當成仇敵一般地看待呢?

    哪一個有智慧的人不會厭棄這個身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