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宗教不二
真諦——一法不立
(一)明二諦
俗諦——不舍一法
克論佛法大體,不出真俗二諦。真諦則一法不立,所謂實際理地,不受一塵也;俗諦則無法不備,所謂佛事門中,不舍一法也。
真諦即理,俗諦即事。在理體上不受一塵,故能在事相上不舍一法,這是我佛門中最極完美和究竟的辨證,非其他任何思想所能企及。佛法專以明之,如《華嚴經》偈曰︰“二諦融通三昧印”,無非令一切眾生即俗明真,以返本還元而已!
在真諦之理,一法不立;于俗之事,一法不舍。這在我們一般凡夫是不能夠或不容易正確地理解透徹的。茲引用印光法師關于《楞嚴經》七個問題的回答,希望有助于對“不受一塵”同時“不舍一法”的理解。
關于《楞嚴經》的七個問題是︰一、執心在內;二、直指見性,是心非眼;三、色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四、眼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五、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六、地大周遍;七、一心二門。這七題,如果對于專門研究《楞嚴經》的人來說,要回答每一題恐怕都需用許多文字,也不一定能說得透徹。
印光法師將這七個問題,連貫起來,合而論之,簡明扼要,闡明真俗事理,“不受一塵”和“不舍一法”之所以。印光法師論曰︰
執心在內、在外、在中間等,乃凡夫之情見也;執心定不在內、在外、在中間等,亦凡夫之情見也。非直指見性是心非眼、即末現顯本、指波即水之真智也。何耶?以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一一皆如來藏妙真如性,周遍法界也。若有在、有不在,則非如來藏妙真如性,不周遍矣。以如來藏妙真如性,含育生佛,包括空有。世出世間,無有一法能出其外、不在其中故也。
以凡情觀之,豈但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皆屬生滅,皆非真如;即斷惑證真,成等正覺,亦不出生滅之外。以聖智觀之,非但斷惑證真,成等正覺,固屬真如;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全體真如。從本以來,原無一毫生滅之相可得。
再進而論之,真亦不立,如本無名。一心尚不可得,有何二門之可論哉!是為究竟真如,究竟如來藏妙真如性,究竟心。正所謂五蘊皆空,度諸苦厄,圓滿菩提,歸無所得者也。
如上一番說話,乃光二十年前偶爾夢著者。
(《印光法師文鈔》正編卷一,第9頁,《復海曙師書》)
對于“真諦則一法不立”、“俗諦則無法不備”二語,吾人縱然也可以依文解義,加以理解。但是,由于凡情的緣故,在日常生活中,觸事便生迷執,不免起惑造業。所以,若要透過此事,非聖智不堪。
印光法師在這里,把《楞嚴經》中,一般人認為是非常繁瑣、不容易弄明白的心境處界、事理性相的諸問題,僅以三百字,說明深透而究竟。由此可見,其修學功夫,若非親自到家者,是絕不可能辦到的。其文末一句說是“二十年前偶爾夢著者”,這說明,在他寫這信的二十年前,已經大徹大悟、明心見性,益可證信。
教——真俗並闡,多就俗說
(二)宗教與二諦
宗——即俗說真,掃除俗相
教則真俗並闡,而多就俗說。宗則即俗說真,而掃除俗相。須知真俗同體,並非二物。
宗之與教,雖非二物,然而,畢竟其方法、手段是不一樣的。現在通過真俗二諦,來比較宗家與教家的各自的特色,亦即兩家在真俗二諦上的側重面是不同的。
真諦之與俗諦,或理體之與事相,原為一事,並不可分,所以說“真俗同體,並非二物”。喻如水之與波,離波無水,全水成波。真諦,即理體,如波中之水;俗諦,即事相,如水上之波。波水是一,亦猶真俗、理事之無二。
(三)以鏡喻
譬如大圓寶鏡,虛明洞徹,了無一物。然雖了無一物,又復胡來則胡現,漢來則漢現,森羅萬象俱來則俱現。雖復群相俱現,仍然了無一物。雖復了無一物,不妨群相俱現。宗則就彼群相俱現處,專說了無一物。教則就彼了無一物處,詳談群相俱現。
以鏡為譬喻,而曰“大圓寶”者,這可以說明吾等人人具有的真如佛性,體大、相大、用大。體大即法身,相大即般若,用大即解脫。“大圓寶”三字若分開講,大即法身,圓即般若,寶即解脫。若合起來講,則三者皆具足“大圓寶”功德。用“大圓寶鏡”為喻,其意義既深且遠。
胡,即胡人,其顏貌為高鼻、碧眼,發卷屈作螺髻狀。因自古以來,中華漢地便已經有來自西域和中亞、南亞的外國僧俗人士,被稱為“胡”,以別于“漢”。
群相映入鏡中(實為非內非外),鏡與群相,二而不二。鏡體喻真諦,群相喻俗諦。宗家與教家在這里教授學人的下手處,則各有自己的方法和途徑︰宗家于群相俱現處,專說了無一物;教家則于了無一物處,詳說群相俱現。
我們可以借禪門中的事情,略為說明。昔日,神秀大師偈曰︰“身似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這個境界,已經是很了不起;但是,還有“樹”、“台”、“拂拭”這些俗相存在,所以,五祖看後說︰“尚在門外。”門外,即意味著未達于真諦,仍滯于俗諦。與此相較,六祖則直截了當地道出︰“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這才是宗家的本色,終得傳佛心印。
須知凡屬借事物作譬喻,不過取其相似義理,俾便使人明白其義,
故不可以認作實法,以為完全就是那樣一回事。蓮池大師曾有言曰︰
心無可為喻,凡喻心者,不得已而權為彷佛,非真也。試舉一二,如喻心以鏡。蓋謂鏡能照物,而物未來時,鏡無將迎;物方對時,鏡無憎愛;物既去時,鏡無留滯。聖人之心,常寂常照,三際空寂,故喻如鏡。然取略似而已!究極而論,鏡實無知,心果若是之無知乎?(心若如是無知)則冥然不靈,何以雲妙明真體?
或喻(心如)寶珠,或喻(心如)虛空,種種之喻,亦復如是。(見蓮池大師著《竹窗隨筆•心喻》)
吾等從無始至今,迷昧自己,佛祖不得已,用種種譬喻,善巧說法,令吾等領會其意,亦皆無非標月之指耳!吾人應于其所指處觀之——晴空萬里,畢竟何者為月?
宗——就事明理,不廢事修
(四)結示不二教——于理彰事,回歸理性
結——事理具足,宗教不二
是宗則于事修而明理性,不棄事修。教則于理性而論事修,還歸理性。正所謂稱性起修,全修在性,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事理兩得,宗教不二矣。
事修,即萬法、萬行;理性,即一念、一心。參禪明心見性以後,其所進行的修持,方為真正的“事修”,如圓教的“觀行即佛[1]”位的人。教則廣明“萬法唯心”之理,周到詳盡地辨析三諦三惑、三止三觀、三智三德等諸事相,並教學人如何起于信解修證。其所信、所解、所修、所證,仍是一心之法,故曰“還歸理性”。佛性的功德,原為自性本具,所以“稱性起修”;返本還元,歸無所得,所以“全修在性”。
“不變隨緣,隨緣不變”,這是宗門或教下所有大修行人在日常生活、四威儀(行住坐臥)中,進行的“事修”功夫,非指吾人一念心性之理也。何謂“不變隨緣,隨緣不變”的“事修”功夫?如所謂終日用心,終日無心可用,終日穿衣吃飯,終日未曾掛一縷紗、未曾嚼一粒米;所謂恰似木人看花鳥,何妨萬物常圍繞。如永嘉禪師曰︰
恰恰用心時,恰恰無心用;無心恰恰用,常用恰恰無。(《永嘉禪宗集•正修止觀第九》、《大正藏》第48卷389頁中)
這便是發明心地的人“息念忘塵”的“事修”功夫。如永嘉禪師又說︰
夫念,非忘塵而不息;塵,非息念而不忘。塵忘,則息念而忘;念息,則忘塵而息。忘塵而息,息無能息;息念而忘,忘無所忘。忘無所忘,塵遺非對;息無能息,念滅非知。知滅對遺,一向冥寂;闃而無寄,妙性天然。(同前)
在日常生活中,能如是修行,則見、思、無明三惑,伏而不起現行。隨其觀行功力的增進,獲得相似中道的慧觀,名“相似即佛”,亦稱“相似即菩提”,進入圓教的十信位,于初信位上斷除見惑(相當于藏教初果須陀洹),于第七信位上,斷除思惑(相當于藏教四果阿羅漢),為圓教的內凡位。《天台四教頌》曰︰“八至十信二惑空,假成俗備理方通。”便是頌此位的。
“事理兩得,宗教不二”,這是從上諸祖直至本論論主的真實寫照,非真修實證、深徹法海源底者,不能也。
上文對于宗教的不同處,以及“宗教不二”之所以,發揮得精闢透徹,誠可謂入如來室,如取故物,和盤托出,一目了然。吾等今日,幸得值遇如是希珍之法寶,誠可謂過去和現在生中,栽培過莫大善根,方得逢此殊勝因緣。對于宗教、理事的要義,若能領會,則不唯可以避免“以教解宗”和“以宗濫教”的過失,更可以使我們知道宗教的各自性質和特點,俾使我們明白︰何法適宜于何人,何人當修于何法,方能真實得益;避免盲人騎瞎馬,墮坑落塹,而蹉跎永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