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雜寶藏經》概述
    《雜寶藏經》是一部雜集佛陀前生故事,以及佛弟子與其他關係者的前生故事、譬喻故事、因緣故事而成的佛典,全書計有一百二十一緣,於北魏延興二年〈相當於宋明帝元年,A.D.472〉時,由西域沙門吉迦夜和曇曜一起譯出。

    從經名看,似乎此書係將各種不同故事雜糅匯集在一起。其性質屬於故事集,與較早譯出集中選錄諸經譬喻故事的《舊雜譬喻經》與《雜譬喻經》等相類似【註1】,糜文開在<中印文學關係舉例>一文中曾提及:「從經名看,雜寶藏經大約是最後就他經遺留的資料輯集而成。」【註2】

    本經除了由諸經各因緣、譬喻、本生、本事故事雜糅而成之外,卷一、第一則<十奢王緣>的故事與印度著名史詩《羅摩衍那》中的主角─羅摩王子相同;卷八、第九十三則<月氏國王見阿羅漢祇夜多緣>與彌蘭陀王見那先比丘的故事一樣;又卷六、第七十五則<差摩子患目皈依三寶得法眼淨緣>,從治眼疾的咒文看,當與雜部密教有關,【註3】所以內容非常龐雜,堪稱為雜談集錄。

    所謂「寶藏」,原指累積珍寶的庫藏。《雜寶藏經》乃舉王子以肉濟父母緣等一百二十一則的因緣故事,勸人作福或持戒,則「寶藏」似含有佛經譬喻之義,將本經譬喻為妙法,能濟眾生的苦厄;或可解釋為法師講經時為了說教的方便,廣採種種精彩動人故事作為譬喻,以解釋較為深奧難懂的法理,這類豐富的故事寶典,成為對信徒們說法時的輔助工具。釋迦牟尼佛本身就是一位擅用故事說法的先鋒,這些生動易解的故事與深奧的義理有別,極具文學的特色,自然能吸引更多的信徒——

    有關《雜譬喻經》在《大正藏》中收錄五種:NO.204《雜譬喻經》一卷、後漢〈建和元─中平三,A.D.147─186〉支婁迦讖譯、NO.205《雜譬喻經》二卷、後漢代〈─A.D.220〉失譯、NO.206《舊雜譬喻經》二卷、吳〈太元元─A.D.251─〉康僧會譯、NO.207《雜譬喻經》一卷、後秦〈A.D.384─417〉道略集、NO.208《眾經撰雜譬喻》二卷、姚秦〈弘始七,A.D.405〉鳩摩羅什譯。

    收錄於郁龍余編《中印文學關係源流》一書,第二六六頁。

    參釋依淳《本生經的起源與開展》,第二一五頁——

    第一節譯者

    梁、僧佑《出三藏記集》卷二,明確的指出《雜寶藏經》係由沙門吉迦夜與曇曜於北魏孝文帝延興二年〈宋明帝泰豫元年,A.D.472〉【註1】共同譯出,《出三藏記集》云:

    《雜寶藏經》十三卷,《付法藏因緣經》六卷,《方便心論》二卷,右三部,凡二十一卷。宋明帝時,西域三藏吉迦夜,於北國以偽延興二年,共僧正釋曇曜譯出,劉孝標筆受,此三經並未至京都。【註2】

    《出三藏記集》為現存最早的經錄,可見當時確有《雜寶藏經》這部經的存在,由吉迦夜共曇曜一同譯出,筆受者為劉孝標。除了本經之外,同時還譯有《付法藏因緣經》和《方便心論》等經,不過這三部經皆在北朝翻譯,並未流傳到梁朝京都建康去,所以南朝的僧佑著錄《出三藏記集》時,並沒有親眼見到這三部經。以下謹就有關本經翻譯和筆受的關鍵人物─吉迦夜、曇曜和劉孝標,分別略述如後:

    一、吉迦夜

    有關吉迦夜的生平事跡,歷代史籍上並無資料可考,現只能從歷代佛典目錄對他的描述窺知一二。最常出現的文字為「後魏延興年沙門吉迦夜共曇曜譯」【註3】,唯釋清邁所撰《古今譯經圖紀》卷第三有較詳盡的描寫:

    沙門吉迦夜,此云何事,西域人,遊化戒慮,導物在心。以魏孝文帝延興二年歲次壬子,為僧統曇曜譯《雜寶藏經》等五部合二十五卷,劉孝標筆受,謂《雜寶藏經》十三卷、《付法藏因緣經傳》六卷、《稱揚諸佛功德經》三卷、《大方廣菩薩十地經》一卷、《方便心論》二卷。【註4】

    從簡短的文字中,我們僅能知道,「何事」為吉迦夜名字的意義,及他所翻譯的經典。而根據《續高僧傳》所載「天竺沙門吉迦夜」,可知諸經錄所云西域沙門,應為印度人。又日人鐮田茂雄《中國佛教史》第四卷<南北朝佛教>中提出在當時的譯經活動中,吉迦夜的地位應較曇曜重要,「雖謂係由吉迦夜與曇曜所共譯,但一般相信,吉迦夜擔當的執事則比較大」。【註5】由於吉迦夜為印度人,對於梵文原典的掌握較曇曜熟悉,所以在翻譯經典的工作與貢獻方面,地位自然較曇曜來得重要。

    二、曇曜

    本經另一位重要的共譯者─曇曜,對佛教的貢獻至少有三:一為主持雲岡石窟的開鑿、二為佛典的翻譯、三是建立穩定經濟的「僧祇戶」及「佛圖戶」制度【註6】。這位曾經經歷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的滅佛事件,【註7】在道人統師賢歿後,負起復興佛教事業的責任,為北魏佛教確立盛大的基礎。可惜在中國佛教史上,對於這位傑出人物的生平事蹟,並沒有留下詳細的記錄。【註8】今所得到的資料,僅有梁慧皎的《高僧傳》、唐道宣的《續高僧傳》和《魏書·釋老志》中所留下的一些片段資料。

    有關曇曜傳記的文獻,最早見於《高僧傳》卷十一,<玄高傳>有簡略的記載說:「時有沙門曇曜,亦以禪業見稱,偽太博張潭伏膺師禮。」【註9】來自涼州的玄高,精於禪律,他的弟子曇曜也以禪業著名,所以受到張潭以師禮敬待。兩者對北魏佛教的發展,皆有極為重大的影響。

    根據《續高僧傳》卷一,「魏北臺石窟寺恆安沙門釋曇曜傳」所記述的內容:

    釋曇曜,未詳何許人也。少出家,攝行堅貞,風鑒閑約。【註10】

    因史料有限,我們無法查考有關他的生卒年代,但確知他自幼出家,且是一位嚴守戒律、風采恬靜,見識正確,其人格受人讚揚。又據《魏書·釋老志》云:

    沙門曇曜有操尚,又為恭宗所知禮。佛法之滅,沙門多以余能自效,還俗求見,曜誓欲守死,恭宗親加勸喻,至於再三,不得已,乃止。密持法服器物,不暫離身,聞者嘆重之。【註11】

    曇曜高挺的節操,深得恭宗的知遇,他這種不屈服於現實,死守沙門座位的精神,此高尚的品德受到人們的尊敬。而學識淵博又精通佛典的曇曜,對翻譯經典的事業亦非常積極,曾集諸德僧於石窟佛寺譯經,並與天竺沙門吉迦夜共譯或自譯之。由《續高僧傳》裡的一段文字,可以看出曇曜的動機,乃承擔復興佛教的重責大任:

    至壬辰年,太武云崩,子文成立,即起塔寺,搜訪經典,毀法七載,三寶還興,曜慨前凌廢,欣今重復,故於北臺石窟,集諸德僧,對天竺沙門譯,付法藏傳并淨土經,流通後賢,意存無絕。【註12】

    除了與吉迦夜共譯的《雜寶藏經》、《付法藏因緣傳》之外,還有曇曜自譯的經典《淨度三昧經》、《大吉義神咒經》等。而曇曜對佛教最大的貢獻,當屬主持大同雲岡石窟的營造。在《續高僧傳》卷二,有下面一段記載:

    去恆安西北三十里,武周山谷北面石崖,就而鐫之,建立佛寺,名曰靈巖,龕之大者,舉高二十餘丈,可受三千許人,面別鐫像窮諸巧麗、龕別異狀駭動人神,櫛比相連三十餘里,東頭僧寺恆共千人,碑碣見存未卒陳委。【註13】

    名滿寰宇的雲岡石窟,其宏偉的佛像與石窟內的雕飾,稱為一世之冠,曇曜自然是功不可沒。

    三、劉孝標

    關於筆受者劉孝標,一般認為劉孝標當年年僅十歲,所處的時代與《世說新語》的注者南朝梁、劉孝標非同一時代,因此不是同一人【註14】。但羅國威所著的《書梁書劉峻傳後》根據《梁書·劉峻傳》及陳垣《雲岡石窟寺之譯經與劉孝標》的內容,對孝標的生平事蹟作了一番考證的功夫,有著不同的看法:

    孝標協助吉迦夜譯經在北魏延興二年〈公元四七二年,孝標時年僅十一歲。這一年,正是休賓卒,聞慰南叛,文曄兄弟被坐徙北之年。可以認為,孝標兄弟的不蒙選拔,孝標母子的出家為尼僧,都與休賓卒,聞慰南叛有關。【註15】

    可知孝標因表兄的緣故,曾在北魏生活了一段期間,亦曾與母親出家為尼僧,孝標出家那年正好是十一歲,與《出三藏記集》所載《雜寶藏經》譯出的年代相同,所以由劉孝標擔任筆受,在雲岡石窟寺協助譯經之事,並非不可能。又《梁書·劉峻傳》云:

    峻好學,家貧,寄人廡下,自課讀書,常燎麻炬,從夕達旦,時或昏睡,熱其髮,既覺復讀,終夜不寐,其精力如此。

    學者們所持反對的理由,多因小小的年紀就擔任筆受的要職,似乎不太可能。但在六朝時期,年紀輕輕既才華洋溢者,尚有十歲餘能誦讀詩論及辭賦十萬言的曹植、王粲等人,且以孝標求學勤奮刻苦的精神及通宵達旦的用功程度,學識廣博,才華出眾應該是有可能的。再將《雜寶藏經》與《世說新語》的風格相比較,可以看出後注的《世說》受前者的影響。陳垣《雲岡石窟寺之譯經與劉孝標》的一段話,更指出明確的例證:

    孝標逃還江南後,有兩大著述:其一為《世說新語注》,引書一百六十餘種,至今士林傳誦。其一為《類苑》,一百二十卷,隋唐三志皆著錄。南宋末陳氏撰《書錄解題》時,始說不存。以今日觀之,孝標之注《世說》及撰《類苑》,均受其在雲岡石窟時所譯《雜寶藏經》之影響。印度人說經,喜引典故;南北朝人為文,亦喜引典故。《雜寶藏經》載印度故事,《世說》及《類苑》載中國故事。當時談佛教故事者,多取材於《雜寶藏經》;談中國故事者,多取材於《世說新語注》及《類苑》,實一時風尚也。【註16】

    根據羅國威的考證,「孝標一生經歷了宋齊梁三個朝代,幼年時曾陷身北魏為奴,為生活所迫,十一歲出家做過和尚」。雖史書記載的劉孝標為南朝人,但就其生卒年代為公元四六二至五一一,與本經的翻譯年代〈四七二〉確屬同時,又幼年曾居北魏的經歷、出家的年紀和日後寫作風格,筆者以為《雜寶藏經》筆受者與《世說新語》的注者,為同一人的可能性很大——

    小野玄妙《佛教經典總論》第八九頁和丁敏論文《佛教譬喻文學研究》第一六○頁,指出本經的翻譯年代為A.D.473,按:當作A.D.472。

    見《大正藏》五五冊,第十三頁中。

    如法經撰《眾經目錄》,引書同註二,見第一二八、一五四頁等。

    引書同註二,第三六○頁。

    見該書第一五七頁。

    凡被擄掠而來從事耕種的民戶〈平齊戶等〉一年能向「僧曹」〈管轄寺僧機構〉繳六十斛粟者,稱「僧祇戶」,粟為「僧祇粟」;又請以犯重罪者及官奴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灑,歲兼營田輸粟」〈見《魏書·釋老志》〉。

    中國佛教史上曾經發生過四次「法難」,即北魏太武帝的滅佛、北周武帝的滅佛、唐武宗的滅佛、五代後周世宗的滅佛,統稱為「三武一宗」。初次的原因為北魏的太平真君七年〈A.D.446〉,太武帝〈拓跋燾〉初亦崇信佛教,後聽信司徒崔浩所言「虛誕,為世費害」,改而崇信寇謙之改革後的道教,下詔廢佛教,焚毀寺廟,誅殺沙門。一直到六年後,文成帝〈拓跋濬〉即位,才復興佛教。〈詳見任繼愈《中國佛教史》第三冊,第五六頁至六三頁〉。又《續高僧傳》卷二,有下面一段記載:「先是太武皇帝太平真君七年,司徒崔皓偕佞諛詞,令帝崇重道士寇謙之,拜為天師,彌敬老氏,虔劉釋種,焚毀寺塔。至庚寅年,太武感致癘疾,方始開悟,兼有白足禪師,來相啟發,帝既心悔,誅夷崔氏,事列諸傳。〈見《大正藏》五十冊·第四二七至四二八頁〉

    對此問題,鐮田茂雄先生認為,「復佛之際,避難逃往江南的玄暢,可能是把有關佛教的動態消息,提供給乃師玄高,但就復佛之後,曇曜的活曜情形,則祇報告了北涼時代的情形。」可知資料少的原因,可能是地緣關係,在江南著作的《高僧傳》及《出三藏記集》等,因所獲得北朝的資料原本就有限,並沒有太多可記錄的事。〈見《中國佛教史·第四卷·南北朝佛教》第三四二及三四九頁〉

    見大正藏第五十冊,三九八頁中。

    引書同註七,第四二七頁下。

    《魏書》卷一百十四,引自鐮田茂雄《中國佛教通史》第三卷,第五四○頁。

    同註10,第四二八頁。

    同註12。

    見丁敏論文,同註1。

    見羅國威校注《劉孝標集校注》一書,第一七九頁。

    引書同註15,見第一八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