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存亡品第七 利益存亡品第七2
    利益存亡品第七2

    本識即阿賴耶識,是前六識及第七識的根本,故稱為本識。

    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

    聖因即三寶也,三寶是四聖之因,四聖是佛、菩薩、聲聞、緣覺。

    此眾生生時所造惡業,計其所感之果報,必墮三惡道,今因其父母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仗三寶無漏的功德,把今世所作之罪,全部消滅。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亡者身死之後,四十九日內還未投生,若能廣造如上眾善,能使亡者永離三惡道,更能令其得生人天受樂。代亡者向三寶作福的眷屬,亦得更多利益。

    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于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縴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

    此乃鬼神無力之文。

    除三寶外,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未出三界者,皆是有漏,縱許天龍的有漏福,亦不能滅有漏之罪,所以地藏菩薩,對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說,應勸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生靈,取其血肉,拜祭鬼神,及求諸魍魎,因為拜祭無智鬼神,全無縴毫之力能利益亡者,不但無益亡者,而且所作殺生害命之業,轉加亡者身上。

    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

    聖分即是四聖諦分──苦諦聖分、集諦聖分、滅諦聖分、道諦聖分。

    假若亡者有深厚善根,在未來之世,或現在轉生,在人天中而得見四諦之聖分,可以悟道了生死,因臨命終時,其眷屬為其殺害生靈,令是命終人在地府對辯公庭︰‘不是我教他們殺的。’而晚生善處。

    地獄一剎那,人間幾十年。

    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

    何況臨命終人,生前未曾在三寶種善根,純是惡緣,各據本識所作之業,自受惡報,何忍眷屬,在其臨命終時,殺生拜鬼神,更增其罪。